一、采购内容
市引江投资公司预计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人数约为40人,企业年金基金累计规模约为260万元(人民币,3年)。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 财政部发〔2017〕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发〔2015〕1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在具有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格的机构中择优选择法人受托机构,为市引江投资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提供全面的受托管理服务。依靠受托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以专业化的经营与服务,确保各项服务的及时性与延续性。依靠受托人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使年金资产在控制风险、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保值增值。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受托机构,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
特殊情况说明:
(1)在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此情况下,文件所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可以以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等相关材料代替;
如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允许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参与投标的,则可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等材料。
(2)在总公司作为投标人的情况下,如分支机构取得总公司的公章授权,投标人公章可以以分支机构公章代替。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3.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人须是经投标人合法授权,能够完全代表公司行为的代表人。一旦投标文件开启并认定,投标机构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表述履行其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在2024年9月4日下午5:00之前向招标人快递或送达密封投标函(投标文件需1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1份,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一致。装订后放入信封中),地址详见“联系方法”。投标函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编号,注明“于2024年9月5日10: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密封盖骑缝章。投标函一经招标人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投标有效期为自2024年8月29日起60天(日历日)。
四、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3.授权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受托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合规经营承诺函(附件4);
6.投标响应内容;
7.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
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投标材料并加盖公章,若材料缺失则存在废标风险。
五、投标人复函(投标函)须知
1.本项目最高限价:受托管理费最高限价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 0.2%。受托管理费率报价为固定值,凡大于最高费率的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不得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该限价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企业年金管理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项目成交后,不得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2.投标人应提交投标函(附件1),市引江投资公司将根据工作安排实施企业年金管理服务项目。
3.投标函应无涂改、行间插字及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投标人的投标函一律不予退还,招标人不透露评标情况。
5.投标人中标后应服从招标人的企业年金管理服务和计划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变更。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采用 综合评分法 方法评审。通过对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表现、风险控制能力、受托管理能力、受托服务能力与价格等要素综合进行评分(评分要素详见附件3),总分排名第1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服务单位。
1.各投标人的得分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按照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人;
3.最终得分相同的,则采取有效报价较低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对投标报价予以否决。
七、结算方式
受托管理费按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中标年费率计提,受托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年支付。
八、服务要求
1.依靠中标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评估和选择合适的托管人、账管人及投资管理人。
2.依靠中标人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对各管理人进行持续性监督,确保企业年金运营和投资运作规范透明,使年金资产在控制风险、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保值增值。
3.中标人根据行业管理要求配合招标人按期完成合同签订、方案备案、年金建立等各项工作。具体要求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及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
4.人员要求:中标人需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协助招标人企业年金设立过程的各项工作。
5.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连续三年履约情况均良好,经合同双方同意则可再次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此次续签年限最长不超过2年,续签的运营费用/中标费率按照本次中标费率执行。
九、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18号
联系人:刘天阳 电话:0551-63530392
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投 标 函
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2024年度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 号)询价函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询价函规定,我方愿意以受托管理费率(大写):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总价(含税),遵照询价函(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工作。
(2)我方将根据该询价函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所承诺责任和义务, 保证于贵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贵方验收。
(3)我方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否则造成的相关风险和后果由我方承担。
(4)我方承诺不存在询价函要求的不良信用记录。
(4)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授 权 人: (单位公章)
日 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申明:
(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我方就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投标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自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授权书仅对本项目有效。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3: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类别 |
内容 |
评分细则 |
综合 实力 (10分) |
企业 盈利 能力 (5分) |
根据投标人近5年(2019-2023)的盈利状况进行评分: 1.连续 5 年盈利的,得 5 分; 2.存在任意 4 年实现盈利的,得 4 分; 3.存在任意 3 年实现盈利的,得 3 分; 4.存在任意 2 年实现盈利的,得 2 分; 5.存在任意 1 年实现盈利的,得 1 分; 6.无任意1年实现盈利的,得0分,不累计得分。 注:需提供2019-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正文及利润表扫描件。盈利指利润表中净利润为正数。 |
受托 管理 规模 (5分) |
根据投标人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进行评分: 按照投标人规模大小排名,排名第一得5分,每下降一个名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 注:提供人社部《2023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中“表1.2023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管理情况”截图,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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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表现 (35分) |
投资 收益 情况 (20分) |
按照投标人近5年(2019-2023),受托管理的集合计划固定收益类组合平均收益率进行评分: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名,最高得15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0分。 注:1.投标人提供计算后的平均收益率数据,同时提供各年度投标人官网公布的“固定收益类组合”收益率截图。计算范围包括受托人当年已运作所有集合计划的固定收益类组合。计算方法:平均收益率=历年收益率之和/5,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若集合计划成立运作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以实际年份计算平均收益率。 3.提供的各项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按照投标人近5年(2019-2023),受托管理的集合计划含权益类组合平均收益率的平均数进行评分: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名,最高得5分,依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 注:1.投标人提供计算后的平均收益率数据,同时提供各年度投标人官网公布的“含权益类组合”收益率截图。计算范围包括受托人当年已运作所有集合计划的含权益类组合。计算方法:平均收益率=历年收益率之和/5,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若集合计划成立运作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以实际年份计算平均收益率。 3.提供的各项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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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基准 业绩 比较 (15分) |
按照投标人近5年(2019-2023),受托管理的集合计划固定收益类组合当年度平均收益率超越市场基准次数进行评分: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名,最高得15分,依次递减1分,最低得0分。 注:1.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9-2023)投标人官网公布的“集合计划固定收益类组合”收益率截图,同时提供近5年(2019-2023)《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全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情况表”截图。。 2.若集合计划成立运作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以实际年份计算次数。 3.提供的各项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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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控制 能力 (15分) |
风险 控制 体系 (10分) |
根据投标人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人员配备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评分: 1.建立了层级清晰、职能明确的风控架构和体系; 2.具有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及专业人员; 3.对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状态进行监控,并能够根据市场变化进行风险动态管控; 4.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纠错追偿机制,制定危机处理流程,能积极主动针对危机事件制定合理化解决方案。 满足以上条件,优秀的得9-10分,良好的得7-8分,一般的得5-6分。 注:1.投标人总公司及安徽属地机构近3年(2021-2023)企业年金业务受到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处罚的,此项另扣2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附件4)。未提供或提供承诺书的不得分。 2.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自行提供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内容进行评分。未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分。 |
信息 安全 (5分) |
根据投标人保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进行评分: 1.有保密制度和例行保密工作安排; 2.遵守信息安全的有关保密规定,信息保密风险控制严格; 3.能与委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数据传输实现安全、高效对接,并能做出数据泄密完全担责承诺的。 满足以上条件,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 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自行提供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内容进行评分。未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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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 管理 能力 (10分) |
资产 配置 能力 (5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人企业年金的战略资产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理念、资产配置团队、投资策略、动态调整机制等进行评分: 1.具备完善的战略资产配置制度体系; 2.具有开放的视野和清晰的战略资产配置分析、制定、调整流程; 3.能够根据招标人企业年金计划的实际情况、资本市场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受托资产配置方案,能很好的满足企业年金资金保值增值的需求。 满足以上条件,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 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自行提供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内容进行评分。未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分。 |
管理人协调 能力 (5分) |
根据投标人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信息库建设情况以及选择、配置调整、管理监督与绩效评估方案进行评分: 1.拥有全面的账管人、托管人、投管人资料库,熟悉各管理人的特点; 2.具备完善科学的选择、更换、监督和评估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的指标体系和监督机制,具有丰富合作经验; 3.有科学的监督工具并应用于投资监督、评估等。 满足以上条件,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 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自行提供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内容进行评分。未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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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 服务 能力 (20分) |
项目 服务 团队 (10分) |
根据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情况、企业年金服务经验、本地化服务力量等进行评分: 1.投标人在安徽省设立省级分公司或相关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2.为本项目配备专属服务团队,团队人员分工明确,具有丰富的年金管理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个性化的服务(提供项目人员配备清单); 3.在本项目属地(合肥市)至少配备6人(含)以上经验丰富、人员稳定的专属服务团队(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满足以上条件,优秀的得9-10分,良好的得7-8分,一般的得5-6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分。 |
年金 计划 服务 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人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的整体推进计划、企业年金基金的服务方案、服务系统、推荐的集合计划及增值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企业年金方案制订、方案报备、年金计划建立阶段各项服务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 2.推荐的集合计划固定收益类组合(不超过3个)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其他管理人收费合理、有竞争力; 3.年金服务平台、提供的经办服务、面向员工的查询渠道、信息披露报告安全、便捷、丰富、高效; 4.年金计划服务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合同期内可灵活支持集合计划内组合的调整和转换; 5.增值服务方案内容丰富且适用。 满足以上条件,优秀的得9-10分,良好的得7-8分,一般的得5-6分。 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自行提供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内容进行评分。未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分。 |
|
报价 (10分) |
受托 管理费报价 (10分) |
投标报价不可以是浮动报价或者区间报价。采用基准价加减法,即各投标人受托管理费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每高于/低于基准价0.01%,扣1分,不足0.01%的按0.01%计算,扣至0分为止。 |
附件4:
合规经营情况承诺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调整承诺书内容)
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我公司现参加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项目。我公司向贵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我公司自成立至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规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年金业务近3年均未受到监管部门(证监会、银保监会、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等监管部门)或执法部门的处罚及通报批评。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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